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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改面临取向与时机双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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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论文】税制改革无疑已经成为财政制度改革的重头戏之一、但是,如何改革与完善税收制度,如何把握新的税收制度出台时机,这两大问题正成为有关各方关注的焦点截至3月20日,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了4361亿元,达到年计划的23.1%,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7.8%。 新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3月31日公布的这个数据,表明今年税收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然而,谢旭人同时所作的今年未来日子不但没有大的政策性增收因素,而减收因素却逐渐显现的表示,无疑让众人企盼的税改能否平稳推出增加了变数。 由于目前我国财政收入的90%来自税收,能否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动态的、总体的平衡,就成为考量税改力度和推出时机的决定性因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博士表示,决策层已明确提出,税制改革涉及重大的利益关系调整,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握好时机,做到成熟一个择机出台一个。 两税合并最有戏 在经历3年之久的讨论之后,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方案已经成型。参与方案起草的财政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年最有戏的税制改革就是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的改革。 据透露,在这个方案中,所有内外资企业将按统一的税率缴纳税收。目前,我国的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是33%,而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介于15--24%之间。但安永税务及咨询有限公司副主席沈钰文认为,中国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是28%,而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是11%左右。 由于这项税改方案的草案还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才可以实施,有关人士估计,在过渡期间,有关部门很可能会采取通过调高国内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率的办法来降低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赋水平。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认为,所得税中所谓’所得’就是在企业资本、劳动等各种消耗都已实现充分补偿之后要交的税。’两税合并’,首先就要解决内资企业的补偿问题。因此,税前抵扣充分是第一位的。 据了解,现有的所得税制度对中国企业补偿的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折旧率低而导致资本消耗补偿不足;二是因计税工资扣除限制而导致劳动力消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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