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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体制与党内民主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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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政治与经济论文】摘 要:在中国政治运行过程中,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的常委会事实上分别承担着全国以及各地方绝大多数重大事情的决策,主导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以各级常委会为核心的权力运作机制事实上构成了一种体制。常委会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其健全与完善对于党内民主具有示范效应和带头作用,是党内民主制度创新的重要目标与突破口。在实际运作中,常委会体制存在决策权过大和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出现决策的非科学化以及监督乏力等问题。健全与完善常委会体制的根本路径是明确权力范围,使其真正回归其制度设计的本源。 关键词:常委会体制;党内民主;制度创新 党员代表大会、党委会(全委会)和常委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中国实际政治决策及其执行的制度载体。在“三会”(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中,常委会实际上又处于核心地位,是中国现实政治运作的“神经中枢”。常委会作为党的领导制度的核心,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种决策体制,即常委会体制。然而,从权力授受关系来看,常委会的权力直接源于党代会及全委会的委托授权,而其终极权力源于全体党员。常委会作为事实上党的决策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出了其权力运作的空间与范围,故而在运行过程中必然会导致民主不足等问题,从而对决策造成不利影响。健全与完善常委会体制,对于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试将常委会体制单独提炼出来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对党内民主制度创新的重要性以及其实际运作中的问题与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健全与完善常委会体制的具体制度路径。 一、常委会体制对于党内民主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学术界对党内民主及其制度建设(包括常委会制度)的研究成果颇多。但对常委会决策是否能构成一种体制还有不同看法,学界鲜有人将“常委会体制”单独提炼出来作为一个研究对象,将其与党内民主制度创新结合起来研究。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对常委会作为事实上的决策体系及体制在中国实际政治运作中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故而可能会低估常委会体制对于党内民主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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