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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道家“无为而治”的领导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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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哲学论文】从领导哲学理论的角度来看,“无为而治”思想,作为一种政治理想,也可理解为一种领导思想和领导哲学。但“无为而治”中的“无为”绝不是不作为,而是另一种方式的“有为”。因此,道家“无为”的领导风格对当代领导者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内涵 老子哲学的基本观点是“无为即是自然”,反映到行为上就是“无为而治”。老子哲学的根基是“道”,从道出发老子认为道的自然本性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这里所说的“自然”,是道的存在状态,即毫无勉强、不受外在约束的自由自在,自己如此的状态。“无为”并不是指什么都不做,而是要遵循自然规律和万物的本性。 “有为”指违背人的自然本性(或自然法则)的“妄为”、“强为”。可以看出,道家的无为首先是指人自身没有私求,对外界不妄加干预的处世态度;其次是指顺应自然,不加强制的存在状态;再次是指自由自在,不受束缚的精神境界。老子认为最高级的领导就是像大自然生息万物那样的“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的特殊就在于有效而无形,有秩序而没压迫,有和谐而不僵固。 二、“无为而治”对现代领导哲学思想的意义 在老子看来,领导者依其水平高低大致可分为四等:“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两千多年前老子的领导哲学思想、治国意识仍然能给现代领导者在行政、修身、立言等方面给予启迪和帮助。 1、 无为而治与领导者决策。 “治大国,若烹小鲜”,我们知道,在烹煮小鱼的时候,不能多炒多翻,否则小鱼就会被煮烂了。领导也要像烹煮小鱼一样,不能政令繁多,无事生事,更不能朝令夕改,让人无法适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万物运动变化都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性。领导者应该主动去认识并探求事务发展变化及领导活动的内在规律,在做决策时不能只按自己的意志独断专行,必须尊重规律,尊重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讲求民主,在决策时充分考虑到组织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组织成员及服务对象的意愿。 2、无为而治与领导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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