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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刑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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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好法学论文】没有公正,就不会有社会和谐。法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完善法制是对和谐社会的支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法治保障的有序的、民主的、公正公平的、尊重和保障人的权利的社会。刑事法治作为法治的重要一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刑法作为国家统治的有力武器,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又有着与一般法律不同的作用和特征。 一、刑事法治更多地更为直接地关注社会和谐的方面,即“冲突”与“斗争”。 思考问题,常常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尤其是反面问题不能不加以思考。在全社会高呼“和谐社会”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听到不同的声音? 和谐的反面是什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和谐”的解释是“配合得适当的匀称”。那么,它的反面,就是不配合,就是不适当,也不匀称。换言之,就是冲突,用中国人常用的一个词,就是斗争。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巩献田教授在《谈社会和谐——“法治、政治和德治”建设和创新》一文中,对“斗争”一词在经典文献中的运用作了一个统计:在《邓小平文选》中,第一卷有273个,第二卷中140个,第三卷有48个:江泽民著作中有“斗争”一词491个;中共十六大报告有“斗争”一词5个;新党章有 “斗争”一词2个,“奋斗”一词5个。为了我们整个社会的和谐,我们应该按照江泽民说的去做,即“我们共产党人的哲学是奋斗的哲学,要为党、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的利益而不懈奋斗。”要社会和谐就需要斗争,需要奋斗。 刑法,是国家统治的有力武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刑法的功能就是打击和预防犯罪,保护人民。因此,刑法更多地更直接地关注社会中的矛盾冲突,关注社会中的黑暗面,而在“和谐与冲突”这一对矛盾体中,通过与不和谐的现象作斗争,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 二、刑法不是通过妥协达到表面的和谐,而是通过更为有效和更为有力的打击,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和谐社会”的新思路提出后不久,温家宝总理即在3月5日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第五部分“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和建设和谐社会” 中指出: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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