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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司法改革:民众参审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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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在暗箱操作严重的地方,司法参与的最大优势在于使审判过程透明化,大幅加强法庭辩论的权重,但日本民众参与热情并不高。日本司法改革的成功与困难,中国都需要关注和研究,以为借鉴 日本的裁判员法在2004年通过,经过五年准备,终于实施。8月3日,首例裁判员参加的杀人案审理在东京地方法院开庭,三位职业法官和六位裁判员端坐法坛,另三位候补裁判员旁侧待命。这起市民参与司法第一案连续公开审理三天,在6日下午作出了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随后还有十八起裁判员参与处理的诉讼将在九、十月间陆续在各地法院开庭。不言而喻,日本司法制度从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职业法官审判,破裂的共识 迄今为止,日本以“精密司法”标榜,审判业务完全委诸职业法官。虽早在1928年引进陪审制,让没有受过法律训练的十二位普通人来进行有罪与无罪的判断,但因陪审员评议不能制约法官判断的独特制度设计、奉行“沉默为金”教条的国民性以及战时体制等要素的影响,十五年间陪审刑事案件数只有484起,不得不在1943年废止之。所以,在战后民主化改革中,司法参与并没提上议事日程,六十六年来,审判人员的专业化、精英化成了社会的基本共识。[1928年日本首次引进陪审制,也是在东京地方法院 资料图片]然而这个基本共识从1980年代中期起开始破裂。直接的契机是再审程序导致不少死刑案件平反,律师们质疑法官是否过于轻信检察官之类的批评逐渐响亮。公众传媒还主张,即使在一般民刑案件中,深居简出的法官的正义感和判断也越来越与老百姓的要求脱节,需要通过门户开放的方式矫正偏颇。另外,公害诉讼等后现代型司法现象加强了民众对审判庭的关注和压力活动,也使得欧美法理学的司法参加论得到比较广泛的共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法院院长矢口洪一于1988年推动关于陪审制和参审制的调研工作,日本政府于1999年设立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提出了“应该把人民的良好见识反映到审判之中”的方针。虽然司法诸机关起初持消极态度,但后来也都同意让公民直接参与重大案件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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